北京市关于转发网络货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12-08阅读:()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郊区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中心、各运输管理分局、运输管理技术支持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发展,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91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申请从事网络货运的经营者应将企业网络平台接入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市运输管理技术支持中心负责企业网络平台接入工作。
二、申请从事网络货运的经营者应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中网络平台服务功能“(一)线上服务能力要求”之规定,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接到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市运输管理技术支持中心。运输管理技术支持中心负责企业线上服务能力初步认定,初步认定结果报市交通委,由市交通委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三、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企业工商执照,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参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向符合申办条件的申请人单独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如实提供运单、运输轨迹、资金流水等数据,如存在虚构交易信息、传输虚假数据、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运输管理技术支持中心负责调整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并出具操作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
1.《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91号)
联系人:武锦坤,联系电话:57070630
技术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57070492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12月30日
标题:北京市关于转发网络货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录于阔天科技, 本文禁止任何商业性转载、分享,如需转载需联系小编并注明来源,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
-
黑龙江关于网络货运平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1-12-09 09:57:502
2020年3月1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 详情 ] -
【浙江】发布网络货运服务指南
2021-12-09 09:57:200
近日,浙江省交通厅联合浙江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转发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及服务指南的通知,明确了网络货运的适用范围、受理机构、申请条件及详细申请材...[ 详情 ]
-
福建税务局发布支持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2021-12-09 09:56:520
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便利性,根据《...[ 详情 ]
-
吉林发布做好网络货运工作的通知!详细工作流程在这!
2021-12-09 09:56:130
3月27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吉林省网络货运相关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
一、网络货运,核心服务:1)全国资质申...[ 详情 ] -
甘肃发布关于启用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
2021-12-09 09:55:380
2020年6月4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启用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平台接入及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细则!全部正文如下 2019年9月27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已正...[ 详情 ]
-
四川发布关于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通知!
2021-12-09 09:55:000
2020年6月10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办理指南》的通知!
一、网络货运,核心服务:1)全国资质申报,最快45天 2)业内费用最低:三级等保、ICP、CNAS3...[ 详情 ]
热门排行